“涌泉”行动|给予在泉创业就业应届毕业生社保补助,快来看看如何申请→

政策要闻 2025-04-01 16:09:10

申请对象首次在泉州市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应届毕业生(2022年及之后毕业),且符合下列条件:


①已具有泉州市户口(含集体户),在泉州辖区内户籍地与就业创业地不一致的(含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无需迁移户口;
②毕业后首次在泉州市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在泉州市同一单位参保连续缴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至少3个月,且申请时毕业生仍在岗;
③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于毕业一年内(以毕业证书签发时间起算)线上申报,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以个人实际缴费金额予以补助,最多不超过600元,最多发放24个月,不与《泉州市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发展人才支持的若干措施(试行)》(泉政办〔2021〕1号)等规定重复享受。
申报途径

方式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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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泉州人才港湾”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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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二:微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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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泉州人才港湾”微信小程序


审核发放

申报审核

毕业生提交申请信息后,由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会同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学信网、社保大数据对毕业生证书和社保参保数据进行数据审核,落户信息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同级公安部门进行信息查核。审核进度信息将及时在“泉州人才港湾”网站“涌泉”行动专栏信息系统反馈。

补贴发放

审核符合条件的,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毕业生首月社保补助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次月及其他月份补助成批统一时间按月发放。泉州市开发区的申报审核、补助发放工作由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

相关咨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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