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3月29日,中共晋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施《关于完善技术密集型产业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双招双引”工作机制的若干措施》(简称“双招双引”工作机制若干措施),为落实好“双招双引”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人才认定作为产业政策兑现的前置条件(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招商办、财政局、发改局、工信局、科技局、人社局、卫健局、高教发展中心、集成电路筹备组等市直有关部门)
业务流程:各责任单位在审核招商协议涉及本级产业政策奖补事项时,应做好充分把关和督促,指导签约责任单位将项目引进及认定人才的条件,作为兑现奖补和拟享受本级产业政策的前置条件。招商协议在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前,牵头拟定单位应提前5个工作日报市招商办、市委人才办审核把关,并在协议正式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协议文本扫描件发送至市招商办、市委人才办存档。
二、设置招商项目“引才奖”(责任单位:市招商办)
(一)申报条件和政策待遇
招商项目落地1年内,申报并认定晋江市级及以上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超过3名(含3名)或认定晋江市级及以上第五层次以上人才超过10名(含10名)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落地3年内,申报并认定晋江市级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累计超过10名(含10名)或认定晋江市级第五层次以上人才累计超过30名(含30名)的,再奖励15万元。以上引进人才包含我市自主认定人才,项目落地标准参照《晋江市“开放招商”2024年专项行动指标年度考评细则》(晋招办〔2024〕2号)中开工认定标准。
(二)业务流程及材料
1.项目引进单位提交申请。每年第一季度,项目引进责任单位或属地镇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集成电路筹备组等初审并提交项目方申请材料至招商办(招商协议、营业执照等)。
2.内部初审。市招商办将符合落地要求的项目清单,发至人社局、卫健局、高教发展中心、集成电路筹备组等审核引进人才数量及对应层次。市招商办会市委人才办,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初步奖励名单。
3.核查征信及不宜纳入奖励范围的情形。市招商办发函征求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法院、人社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消防大队等单位意见,核查申请对象是否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及不宜纳入奖励范围的情形。
4.公示。在“晋江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审批。市招商办提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
6.核拨。市招商办根据政策规定和审议结果,向市财政局提出专项资金申请,市财政局根据人大批准的预算方案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审批后,将预算指标下达至市招商办,再由市招商办拨付至申请对象账户。
联系单位:市招商办,联系电话:0595-82686008
三、优化重大招商项目认定口径(责任单位:人社局、卫健局、高教发展中心、集成电路筹备组、招商办等有关单位)
(一)申请对象
重大招商项目的业主单位
(二)申报条件和政策待遇
经市招商领导小组研究认定的重大招商项目的,用人单位(需在晋注册为企事业单位或落址在晋江的科研院所)引进的对象在申报我市人才政策时,在晋工作时间的认定参照入驻我市的“国字号”平台做法,由项目归属的链办单位出具申报对象在晋工作6个月以上的证明,不再对社保、个税缴交作刚性要求。
(三)业务流程
1.申请。每年第一季度,申请对象向市招商办提交书面申请认定为重大招商项目。
2.出具认定材料。市招商办研究后提交市招商选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出具书面认定材料。
3.享受政策待遇。申请对象凭书面认定材料,根据所在单位类型,向所对应的人才申报受理单位(市人社局、卫健局、高教发展中心、集成电路筹备组等)申请相关政策待遇,受理单位按相关文件要求及程序办理。
联系单位:市招商办,联系电话:0595-82686008
四、实行链办单位“领军人才举荐制”(责任单位:人才办、人社局、卫健局、高教发展中心、集成电路筹备组、各链办单位)
(一)申请对象
我市重点招引的战略新兴产业项目的用人单位
(二)申报条件和政策待遇
对我市重点招引的战略新兴产业项目(具体范围以市发改局产业规划为准),所属链办单位可以比照我市现行的人才政策第一至第四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在招商项目协议条款中用人单位引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到位额、财政贡献额综合评定的前提上,书面推荐担任企业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主要科研项目第一负责人的对象作为晋江市第二至第四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后予以认定,任期3年,期间享受我市相应层级人才待遇。每年每个链办单位原则上举荐“领军人才”不超过3名。用人单位未能按时点兑现投资到位额、财政贡献额承诺,链办单位应提请中止所推荐人才的待遇,并负责依法依规追回已经享受的补贴。
(三)申报材料
1.担任企业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主要科研项目第一负责人的有关证明材料、用人单位组织架构图;申请对象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提供证件正、反面);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合同);
2.与晋江市人民政府,或下属镇(街道)人民政府、市直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签订的正式招商投资协议(签约时间需为2024年1月1日起);
3.链办单位书面推荐企业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主要科研项目第一负责人作为“领军人才”的材料。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核验及复印件1份。涉及外文的,需提供有资质翻译公司的翻译件并经公证处认证。
(四)业务流程
1.申请。每年第一季度,由用人单位向链办单位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无效。
2.链办单位举荐。链办单位将书面推荐材料和用人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初审后提交至市招商办。
3.并联审核。市招商办负责收集汇总申报材料,并发函相关部门进行并联审核,人社局负责审核举荐对象是否符合“担任企业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科技局负责审核举荐对象是否符合“主要科研项目第一负责人”要求,人社局、卫健局、高教发展中心、集成电路筹备组等现行人才政策主管部门分别研究确定人才相应比照层次。
4.核查征信及不宜纳入奖励范围的情形。对于经并联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个人,由市招商办发函征求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法院、人社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消防大队等部门核查申请对象是否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及不宜纳入奖励范围的情形。
5.公示。在晋江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审批。市招商办提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
7.享受政策待遇。现行人才政策主管部门根据政策规定和审议结果,给予举荐对象享受相应层级人才待遇。
各链办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
五、打造异地招才引智平台(责任单位:统战部、侨联、人才办、政府办(外办)、招商办)
(一)申请对象
设立晋江市海外招商引智联络站的商协会、企事业单位等
(二)申报条件和政策待遇
经我市统战部、侨联、人才办、商务局等部门备案的海外招商引智联络站,对其招引的海外人才申报并入选为国家级人才奖励20万、省引才“百人计划”奖励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商协会、企事业的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
2.人才系申请对象招引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流程
1.申请。每年第一季度,由申请对象向市委人才办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无效。
2.人才审核。市委人才办审核招引人才是否为国家级人才、省引才“百人计划”。
3.并联审核。市委人才办发函至市政府办(外办)、统战部、侨联、招商办等部门并联审核。
4.审批。市委人才办提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
5.核拨。市委人才办根据政策规定和审议结果,向市财政局提出专项资金申请,市财政局根据人大批准的预算方案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审批后,将预算指标下达至市委人才办,再由市委人才办拨付至申请对象账户。
联系单位:市委人才办,联系电话:0595-85662323
附件:链办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
中共晋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