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技术密集型产业招商引资和引才引智“双招双引”工作机制的若干措施

政策要闻 2025-04-02 11:29:05

为贯彻落实省委、泉州市委“三争”行动部署,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1+6”专项攻坚行动,加快开放招商科技创新项目落地,助力我市“4341”现代产业体系构建,结合工作实际,现聚焦在布局技术密集型产业中健全完善“项目引人才、人才带项目”工作机制、提出如下具体措施。

一、加强招商引智的效益叠加

(一)将人才认定作为产业政策兑现的前置条件

招商项目协议条款中涉及本级产业政策中的奖补事项条款时,属于分批逐年兑现的,应要求将用人单位新引进或认定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作为兑现第二年奖补的前置条件;属于一次性兑现的,应要求用人单位在兑现后1年内有新引进或认定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否则追回相关已兑现的奖补资金。

(二)设置招商项目“引才奖”

招商项目落地1年内,申报并认定市级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超过3名(含3名)或认定市级第五层次以上人才超过10名(含10名)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落地3年内,申报并认定市级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累计超过10名(含10名)或认定市级第五层次以上人才累计超过30名(含30名)的,再奖励15万元。

(三)优化重大招商项目人才认定口径

经市招商领导小组研究认定为重大招商项目的,用人单位对象在申报人才政策时,在晋工作时间的认定参照入驻我市的“国字号”平台做法,由项目归属的链办单位出具申报对象在晋工作6个月以上的证明,不再对社保个閌鳐吨缴交作刚性要求。

(四)实行链办单位“领军人才举荐制”

堃对葟馳史湧代市重点招引的战略新兴产业项目(具体范围以市发改局的产业规划为准),所属链办单位可以比照我市现行的人才政策第一至第四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在招商项目协议条款中用人单位引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到位额、财政贡献额综合评定的前提上,书面推荐担任企业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主要科研项目第一负责人的对象作为晋江市第二至第四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后予以认定,任期3年,期间享受我市相应层级人才待遇。每年每个链办单位原则举荐不超过3名。用人单位未能按时点兑现投资到位额、财政贡献承诺,链办单位应提请中止所推荐人才的待遇,并负责依法依规追回已经享受的补贴。

二、加强以才引资的双向赋能

(五)建立研判招商项目的人才专家库

市委人才办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点招商方向,立足实际,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报名结合的方式、从全市已认定的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中,按不同领域推荐和遴选组建若干个专家库,为研判分析招引项目的市场前景、技术水平提供咨询和参考。

(六)开辟高层次人才引荐项目的快速通道

建立高层次人才与招商分局长的日常沟通渠道,鼓励其推荐所属行业或研究领域的项目,其中第三层次以上人才推荐的项目,链办单位、市招商办应安排专员对接,保障享受我市相关产业政策,并积极向担保基金、关联产业基金推荐,帮扶协调解决审批落地、政策兑现和融资等问题。对项目纳库并最终落地投产的,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根据引荐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七)打造人才推介营商环境的工作平台

在高层次人才中深入推广“晋心晋力”营商服务品牌,制作面向人才群体的短视频、小程序等宣传载体和工具,引导高层次人才在出席高峰论坛、参与访谈交流、录制媒体节目时推介晋江营商环境,为招商引资营造积极正向的城市形象。

三、加强宣传服务的协同联动

(八)联合开展招商引智推介活动

统筹开展政策推介活动,注重在企业创新大会、异地商会庆典、对外重要招商等重大活动中推介人才政策。开发人才政策“AI计算器”,为招商活动提供简明便利的人才政策推送方式,助力用人单位精准计算可申领补贴。

(九)做好重点优质项目靠前服务

对于市招商领导小组研究认定的重大招商项目,由市委人才办协调相关部门、市属国企“点对点”上门解读人才政策,辅导做好人才认定和政策兑现。对入选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市招商办应会同链办单位设立“单一窗口”,帮助协调解决企业落地和经营过程中的实际困难。

(十)提升惠企惠才队伍专业素养

经常性开展涉才部门和招商部门的交流互动,共同参与产业、人才规划和政策的制(修)订。有计划开展人员的交叉培训和集中轮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广泛选拔和储备一批“懂经济、知产业、敬人才”的高素质干部。

四、加强阵地资源的共建共享

(十一)统筹涉才涉企政策分析评估

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整合招商和人才的目录图谱,为开展招商引智提供线上“按图索骥”指引;加强产业政策、人才政策执行兑现情况的跟踪了解,依托大数据平台作用把握工作方向、优化政策设计,有效发挥政府资源投放的撬动作用。

(十二)打造异地招才引智平台

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先进地区布局、推动建设集成结合驻外机构和异地商会的标准化建设,加挂招商引才工作站,统筹聘请招商引才顾问(大使),定期举办顾问(大使)座谈会、企业家沙龙等活动。建设招商引智功能的创新“飞地”,探索设立若干海外招商引智联络站,并设立若干海外、境外引才顾问(大使)招引海外人才,对其招引的海外人才申报并入选为国家级人才奖励20万元、省引才“百人计划”奖励10万元。

(十三)激活国企服务招商引智功能

建立市招商公司、人资公司常态化沟通合作和人员互派学习工作机制,提升服务“双招双引”的市场化能力。鼓励支持两家公司合作运营全市招商、涉才空间载体。

五、加强工作落地的督促考评

(十四)加大人才指标落实的考评力度

将人才招引情况作为考核各招商责任单位、招商分局的正向激励指标,落地用人单位有申报入选省级以上人才、以及市级第一至第三层次高层次人才或博士学位人才的,另行制定量化考评指标体系予以加分。

(十五)强化招商项目协调事项的日常沟通

建立健全市招商办与市委人才办的沟通机制,招商项目治谈对接落地过程中涉及的人才事项应提前征求市委人才办意见;市委人才办在工作中应注意听取和收集人才反馈的招商信息并建立台账,形成相互促进、合作共赢的工作格局。